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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张春田名下琼AP5888丰田SCT6491E4小型越野客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8-03-27 17:54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海中法委执字第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18年1月20日10时至2018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张春田名下琼AP5888丰田SCT6491E4小型越野客车(发动机号为5756215,车架号为LFMGJ27269S217422),评估价为209467元,起拍价为167000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500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月4日10时起至2018年1月19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1月21日10时止前于淘宝网缴纳竞买保证金。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2)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4)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5)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7)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8)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9)标的物因违章产生的罚款、扣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经查,标的物没有非现场违法未处理记录;(10)本次拍卖不包含琼AP5888车牌价值;(11)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是标的物的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咨询电话:0898-6651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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