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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刑事案件均衡结案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11 09:02

  近年来,龙华区法院刑庭各项审判指标均走在全院前列,基本实现均衡结案的目标。今年 1 至 4 月,龙华区法院新收各类案件 8568 件,同比上升 23.65 %;结案 4059 件,同比上升 18.93%。其中,刑庭新收案件 421 件,同比上升 47.72 %;结案 300 件,同比上升 43.54%,结案率 69.93%,比全院结案率(40.82%)高出 29.11 个百分点。其主要措施是:
 
  一、均衡办案,让审判资源优化组合促结案均衡。一是根据法官工作,均衡分案。刑庭现有主审法官 5 人(含院、庭长),今年 1-4 月,人均受理新案 84.2 宗,基本保持全庭平均水平正负 20 件范围内,从源头上实现均衡分案。二是结合自身实际,总结多年形成的收案规律,科学组织安排全年各项工作。在受理案件相对较少的时段、月份,统筹安排调研、会议、培训等工作;在受理案件相对集中的时段、月份,收拢“拳头”,集中精力全力办案,有效避免忙闲不均。
 
  二、科学管理,让审判管理监督与司法责任制并行不悖。一是建立动态案件管理台帐,强化庭长和内勤对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和跟踪督办。二是充分利用审判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每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审限变更,对扣除、中止审限案件必须经过庭领导的审批,对延长审限案件必须经过院领导的审批。三是对案件审理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对未结案件进行催告和警示。
 
  三、繁简分流,让司法公正与效率平衡。一是强化简易程序适用。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并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实行简易程序案件集约化集中审理模式,统一排期开庭,仅一个上午一名法官最多可审结十余宗案件。今年 1 月至 4 月,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占总收案的56.53%,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认罪服判率均为 100%。二是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从宽制度改革。自 2015 年起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审理模式,简化庭审流程,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并一律当庭宣判。2017年1月至4月,轻微刑事快速办理案件占总收案的 26.6%,结案率 100%。平均审理期限为五至七天,无一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
 
  四、充分准备,让庭前程序为审判效率“提速”。一是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庭前会议,进而保障庭审高效审理。二是做好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评估工作。对被告人有可能判处非监禁刑案件,协调公诉机关、被告人所在地司法局,及时对被告人进行其对所居住社区有无影响情况的调查评估,使刑庭在作出判决前得到较为客观的参考,提高非监禁刑适用评估程序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