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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武雪丽副院长一行莅临龙华区法院召开关于裁判文书撰写交流会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11 08:56

  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强两级法院案件审理的衔接,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雪丽等一行四人到龙华区法院召开有关裁判文书撰写交流会,龙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钟文渊主持会议,分管民商事审判的院领导及民商事法官参加会议。
 
  武雪丽副院长逐份就龙华区法院 10 宗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具体分析了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官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理解存在出入的地方及基层法院法官在裁判文书撰写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审理查明的事实在依照新格式简化的同时也应反映事件的基本面貌,说理部分要加强逻辑,不能一笔带过等。武雪丽副院长强调,在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撰写过程中,法官一定要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将认知和确信在判决书上准确反映出来,在案件量大、工作任务重的同时注重裁判文书撰写质量,提高司法质效。
 
  民商事审判部门法官就裁判文书中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审理查明部分的撰写提出了自己的认识,及针对裁判文书的总体改革、说理改革等展开了深入探讨。武雪丽副院长对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海口中院民一庭庭长李家林、民二庭庭长王曼莉也与龙华区法院一线民商事法官进行了深入的业务交流。
 
  钟文渊院长在会议上指出,提高法律文书理论水平及裁判文书写作水平,对提高司法能力至关重要。裁判文书既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惟一凭证。一份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的裁判文书,既是当事人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凭证,也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龙华区法院全体法官要高度认识裁判文书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坚持认真细致,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用法律思维办案,用法律思维制作裁判文书,多出精品法律文书,使裁判文书这一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载体,真正成为人民法院新形象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