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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侵权纠纷案一朝和解“椰城烈焰”专项活动再添战果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11 08:51

  在开展“椰城烈焰”专项活动的工作中,龙华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近日,在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执行、巧作调解下,一宗历时四年多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以和解方式顺利执结。
 
  2013 年 1 月,澄迈县某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吕某在一次执行公司事务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同年 8 月,吕某的妻子张某及其子女作为原告将澄迈县某房地产公司诉至龙华区法院要求赔偿。11 月,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张某及其子女赔偿 113 万余元。因澄迈县某房地产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方于 2014 年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澄迈县某房地产公司向张某支付了 21 万余元,因该公司经营困难,法院经多次查找,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7 年 1 月,因该公司经营状况有起色,原告方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走访了解,确认该公司已具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能力,法官决定从做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郑某的思想工作入手。执行法官多次驱车前往澄迈县某镇,反复的做郑某的思想工作,以昔日友情、同事之情作为切入点,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力劝双方和解。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最终均表示,在案件的两次执行过程中,法官奔波劳碌,被龙华区法院法官积极的工作态度所感动,申请执行人主动提出愿意放弃赔偿款的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亦表态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双方就和解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该公司一次性将 94 万多元转入法院账户,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笑逐颜开。
 
  该宗历时四年多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和解成功执结,既减少了矛盾,又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为龙华区法院的“椰城烈焰”专项执行活动再添一枚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