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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显成效 化解纠纷促和谐——龙华区法院新坡法庭与遵谭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09 10:50

  4 月 13 日上午,龙华区法院新坡法庭法官来到遵谭司法所,加强工作衔接,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参与调解一起困扰遵谭镇二十多年的土地纠纷。
 
  美运村王某某称其于 1990 年起诉至琼北中级人民法院并取得胜诉,判决以海榆高速公路以西 66.67 亩(包地上林木)归儒逢、儒缪、美运村经济社农民集体所有,但儒逢村至今未将法院判决中的土地划分给他,王某某主张按法院判决书,儒逢村应从中划分 2.67 亩地给自己。儒逢村现任村长及历任老村长均承认王某某拥有的土地,但由于高速公路征地征用了王某某一部分土地,王某某现今剩余土地已不足2.67 亩,同时判决书中并没有明确三个村各自分得多少土地,认为土地实在不好划分,表示愿意对王某某作出补偿。
 
  龙华区法院新坡法庭庭长吴育海与遵谭司法所共同组织申请人及涉案的各村村主任进行调解。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诉,耐心细致地从历史遗留问题、判决效力、法律依据等方面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联动遵谭司法所调解员冯尔先形成调解合力,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提出有效建议,倡导多方各自妥协、让步,寻求最佳纠纷解决方案。
 
  经调解,多方自愿达成调解意向:从 1991 年 3 月海南省琼北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决中的以海榆高速公路为界,公路以西面积 66.67 亩(包地上林木)归儒逢、儒缪、美运村经济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中划分出 1.2 亩土地归美运村经济社所有,一宗争执二十多年的陈年积案成功化解。
 
  自今年 2 月 22 日龙华区法院与龙华区司法局全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来,已参与调解及司法确认二十余宗案件。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积极同辖区内各个司法所开展日常联系和调解联动,做好诉与非诉的衔接,使调解工作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