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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基层(关)

琼山法院交通法庭第一季度工作成绩显著收结案数均有大幅度增长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琼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4-12 17:08

  琼山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庭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在积累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动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实现多项突破,第一季度收结案数、结案比例首次位居海口四个区法院的第一位,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357件,占去年全年收案数的90.89%(交通巡回法庭去年7月1日成立,全年受理案件数1493件),调解结案1326件,调解率99.54%,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100%。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巡回法庭人员配备。院党组高度重视交通巡回法庭建设,注意到交通事故纠纷发生与日俱增、案情复杂琐碎的问题,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后即加强了巡回法庭的人员配备,尽管巡回法庭无编制,但仍按照基层人民法庭编制额数标准配齐5人到巡回法庭,保障交通事故纠纷高效处理。
  二是坚持第一时间诉调。建立工作日专人诉调和八小时外轮值诉调制度,提前印制格式化调解文书及安排专人携带到辖区各交警快速理赔服务点开展“诉调”工作,确保有干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内参加处理纠纷,适时依职权对肇事车辆采取诉前保全措施,防止肇事方转移财产、逃避责任,实现无缝对接。
  三是注重提前介入调解。针对交通事故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特点,对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前即提前介入,分别跟保险公司、肇事方、受害方等当事人对接沟通,对保险公司则一般从调解能减免诉讼负担及降低诉讼成本方面说法释理,鼓励提高赔偿标准促调解。对肇事方和受害方,则就交通事故系意外造成,任何一方均不愿事故发生的情况,重点采取情感疏导方式,促使冷静、理性看待交通事故纠纷,让各方换位思考、宽容对方而自动调解。当事人在法院会同交警诉调对接阶段即提前达成了调解,案件进入起诉至法院的数量较少,第一季度仅受理交通事故诉讼案件30件,占全部案件数比例2%。
  四是逐案落实调后回访和跟踪提醒履行。对调解结案尚未履行完毕的案件,采取包案责任制,逐案落实调后回访和跟踪提醒履行,逐案限定办结时限,基本上在规定时限内促使肇事方履行完毕。截止目前,尚未有受害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