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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美兰法院禁毒大会战纪实(三)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美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4-10 16:33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3月8日下午,美兰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公开宣判三起贩卖毒品案件。
  美兰法院经审理查明:1、2016年10月6日11时50分,被告人王某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老干部培训中心门口处,将1小包毒品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给吴某某,双方交易完成后被当场抓获。经鉴定,缴获的毒品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0.05克。2、2016年12月5日21时许,被告人吕某在海口市美兰区群上村排球场附近小巷内,以人民币140元的价格出售一小包冰毒给购毒人员林某某。经鉴定,从林某某身上缴获的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二甲基砜成分,净重0.45克。3、2016年11月29日2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接到符某某购买毒品的电话后,双方约定在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赛仑吉地大酒店一楼男厕进行毒品交易。随后被告人陈某某赶至约定地点以人民币500元向符某某贩卖毒品1小包,交易完成后即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从符某某身上缴获的1小包毒品检出氯胺酮、磺胺成分,净重1.25克。
  美兰法院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皆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吕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自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开展以来,我院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以全面扫清、不留余地的工作作风投入到禁毒工作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审理力度,坚决遏制毒品问题的蔓延势头。2016年11月至今年2月,我院刑庭共收毒品犯罪案件129件,结案数120件,结案率93%。在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力度的同时,还在辖区内不断推进毒品犯罪普法宣传活动,先后在三江中学等地开展公开开庭、公开宣判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在校学生、城镇居民等近千人旁听了庭审和教育讲座,将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过程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禁毒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我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院在禁毒斗争中的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