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走进基层(关)

践行群众路线 开创法庭工作新局面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7-16 12:20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龙华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提高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完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下乡巡回开庭等措施,积极开创法庭工作新局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纠纷。2014年,龙华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即交通法庭、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三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通过构建“诉调对接”机制,打造事故认定、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案件立案审判和赔偿的“一站式”服务;同时,构建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强化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2014年1—5月,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已配合交警部门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340件,其中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即时履行完毕为240件。
司法确认工作也是“诉调对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除了法庭诉前自行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外,当事人在诉前,经交警部门、龙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如当事人未能即时履行,由交警部门、调解中心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申请司法确认。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确认申请后,立即受理,并及时作出是否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决定。截止至2014年5月25日,对交警部门、龙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已依法裁定确认100件。
   二努力提高立案窗口服务水平。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与海口市交警事故大队同处一座办公楼,解决了长期以来因交警和法院办公地点不同,事故当事人在法院、警队两头跑的问题。法庭每天安排专门接访人员负责接待来访的当事人,指导当事人举证、撰写起诉书,做到当事人一来法庭咨询就可以马上立案,避免当事人来回跑,较好地践行了司法为民。
   三是努力完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需快审快结的特点,在立案时,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力度,尽可能简化程序,加快结案速度。2014年1—5月,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673件,结案495件,结案率为73.6%。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09件,同比增加343件。同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不断强化审判人员调解意识,注重调解工作,全力投入到社会矛盾化解中,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2014年1—5月,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调解案件367件,撤诉案件20件,调撤率为78.2%,真正做到为群众及时排忧解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群众诉讼权益。加强司法救助,对于生活上的确存在困难,需要借助司法手段来解决问题的当事人,法庭依照规定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工作,让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4年1—5月份,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依法为43件案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221254元,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五是坚持下乡巡回审判,践行司法便民利民。龙华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坚持对发生在偏远乡镇的交通事故定期下乡巡回办案,尽可能到当地开庭审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2014年1—5月,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下乡巡回审判近100次,化解矛盾纠纷150余宗,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较好地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工作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