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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697号之一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口市朴汇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与被执行人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口市朴汇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01执697号执行裁定书。(2020)琼01执697号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在人民币100110703.75元的范围内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海口市朴汇建设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其他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10-1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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