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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68号
广州盛唐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万泉实业有限公司、广州盛唐投资有限公司、唐志威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01执68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在人民币40226519元范围内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海南万泉实业有限公司、广州盛唐投资有限公司、唐志威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其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10-1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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