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350号之一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执行人海南先龙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6月28日以(2020)琼01执350号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先龙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玉沙路16号富豪大厦B座第3层301房(证号:HK257155),于2020年9月17日以(2020)琼01执350号执行裁定及(2020)琼01执35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先龙实业有限公司与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共有的位于海口市玉沙路16号富豪花园C栋地下一层仓库证号为HK304837号面积为472.41平方米房产。现本院拟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置,如案外人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或者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否则,本院将对上述房产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2020-09-27 20:26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