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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异361号
王宏辉: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与被执行人海南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中汇宏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中汇宏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王宏辉合同纠纷,异议人海南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中汇宏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01执异361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前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09-2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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