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琼01执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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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执行人海南先龙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6月28日以(2020)琼01执350号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先龙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玉沙路16号富豪大厦B座第3层301房(证号:HK257155)。现本院拟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置,如案外人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或者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否则,本院将对上述房产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2020-09-15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