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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8)琼01执恢139号之三
上海正佳餐饮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上海正佳餐饮有限公司、海南大唐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琼01执恢1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终结本院(2014)海中法民再初字第5号罚款决定书关于对上海正佳餐饮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内容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09-1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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