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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360号之一
陈英彩:

   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01执360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划拨被执行人陈英彩名下银行存款447.25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0-09-0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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