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复68号之一
海南中邮展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陈玉珍、王秀香、王生、麦志宽、王芳、麦生兴、姚安琪、孙小叶、史春华、孙海英、颜为惠与被执行人海南中邮展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异议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提出异议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01执复6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的内容为:一、撤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9)琼0106执异481号执行裁定;二、发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前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08-27 08:46
打印】【关闭